招标信息

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已由 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389.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垫江县工业园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提供的材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批次进行供货(在供货前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逆变器质保期5年,光伏电缆质保期10年,支 架质保期25年,光伏配电箱质保期3年,其他辅材质保期1年。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5-06-04 23:59:59(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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