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九农场桑庄子村、刘家铺村、王庄子村)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九农场桑庄子村、刘家铺村、王庄子村)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九农场桑庄子村、刘家铺村、王庄子村)投资计划的通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农场自筹出资比例为77.13%;22.87%,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九农场桑庄子村、刘家铺村、王庄子村);(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桑庄子村、刘家铺村、王庄子村);(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排水管及排水口篦子、拆除及新建混凝土路面、新建太阳能路灯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招标控制价:1018373.01元;(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6)计划工期:45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30 09:00至2025-06-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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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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