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三期工程航评核查报告和通航安全核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9

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三期工程航评核查报告和通航安全核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淮安港市区作业区的三期工程,位于已建成的新港作业区一期、二期的上游,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码头东侧下游口门距离下游韩侯大道桥约950米,码头西侧上游口门距离上游淮阴复线船闸约800米。

(2)建设规模:采用挖入式的布置形式,港池从一期工程西侧进入,港池宽度145m,共布置16个2000吨级泊位(含4个待泊泊位),其中港池东侧布置6个2000吨级集装箱泊位,其中1个为铁水联运泊位,布置在铁路支线内的小港池内;港池西侧布置6个2000吨级件杂货泊位;港池西侧口门处设置4个待泊泊位,新港二期对岸里运河右岸设置340m锚地。泊位后方分别布置集装箱堆场、铁路场站及件杂货堆场,仓库布置在港区西侧。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将达到770万吨。在里运河左岸、韩候大桥东侧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新购了恒邦化工地块可作为新港三期港区的仓储区,面积约300亩,布置有集装箱堆场、仓库及办公区。后方的通港路为主要疏通道路。本项目总投资约 147400万元。

1.2 招标(合同)范围

本次招标(合同)范围:为配合办理港口竣工验收,需完成航评核查报告和通航安全核查报告编制服务。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三期工程航评核查报告和通航安全核查报告编制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 120000 元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3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码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航评核查、通航安全论证分析或通航安全核查业绩。

2.4 信誉(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 2022  年 4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2 年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本标段招标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招标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项目的施工、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单位、监理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C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5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不予认可。如获取招标文件时未发现,递交投标文件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 日10时00分至2025年 6月 4 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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