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G107雨花区三字墙至昭云路段公路工程(昭云大道共线段)文物考古发掘(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

2.建设规模:G107雨花区三字墙至昭云路段公路工程路线起于浏阳河北岸白竹坡,顺接长沙县拟建G107黄兴大道南延线终点u2014三字墙公路;终点与湘潭市昭云路相接。项目总长度20.7km,以昭云大道为界分为两段,其中昭云大道共线段长9.1km(一期雨花段 8.584km、湘潭段0.519km),标准断面宽度33m,双向6车道布置,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其中终点段顺接湘潭昭云路(断面宽度36m,城市道路,双向四车道),桩号范围K20+000~ K20+700考虑顺接与平面线型限制,设计速度按60km/h 设计。

3.项目审批及备案文号:湘发改基础﹝2024﹞631号。

4.项目总投资:昭云大道共线段概算总投资1057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28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干线公路补助资金和财政资金。

5.比选范围:对G107雨花区三字墙至昭云路段公路工程(昭云大道共线段)项目穿越的文物点--石冲墓群进行文物考古发掘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G107雨花区三字墙至昭云路段公路工程(昭云大道共线段)项目的文物考古发掘及报告编制工作;提供项目报批的技术咨询;开展文物考古发掘报告的报审报批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根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需进行项目考古发掘评审,应负责评审会议,并承担所有费用。本项目保护性考古发掘的面积为200平方米,比选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比选范围,具体内容和范围以任务书和合同要求为准。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提交符合要求的文物考古发掘工作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有效工作日45天(去除雨、雪等无法进行田野工作的天气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文物考古发掘项目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委托方签署时间为准。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比选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5  月 29  日至2025 年 6 月 3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6 月 4  日 14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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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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