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霄县莆政路路灯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霄县莆政路路灯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911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11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0209-终端控制器

云霄县莆政路路灯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1(批)

国内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279118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的补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缺一即视为材料提供不完整。生育保险已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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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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