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高速公路更合停车区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明高速公路更合停车区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明高速更合停车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境内,2012年投入运营。作为停车区除提供停车、休憩、如厕和餐饮购物等服务外,同时配套加油功能。但场内充电设施仅有1座120kW双枪充电桩(2个充电车位)。近年来,广明高速车流量增速快,项目所处地日均断面车流已达3.7万辆,并随着新能源车每年逐步增加,现有的充电桩数量已无法满足行业要求及司乘人员的充电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交集团、中交资管关于新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公司高质量发展理念及路游憩品牌发展战略,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8号)等文件要求,佛山广明计划对广明高速公路更合停车区现有充电设备进行扩容。
2.2招标范围
对广明高速公路更合停车区南、北区充电桩设施进行扩容,包含但不限于充电设备、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充电设备主电源电缆、箱变、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等配套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配套的高压土建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70 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项目地点:广明高速公路更合停车区(南、北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发包方的要求;项目交、骏工验收必须通过属地电网管理部门专项验收。
2.6 设备质量保证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3年。
2.7 其他要求
2.7.1 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更合停车区充电设施布局图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招标范围和招标需求进行方案设计,并根据方案设计自行填报投标报价。
2.7.2 本项目外电引入、搭火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7.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办理接线入网等用电报装手续(高压入网全部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报装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7.4 中标人需提供合法合规、安全可靠、成熟高效的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且安装调试达到运营条件。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充电桩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不足3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若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则提交(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新能源车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3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经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4 在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新能源车充电桩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的业绩。
3.5.2 专职安全员:具备建筑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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