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含养护中心、原海事局)物业及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BZ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局(含养护中心、原海事局)物业及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含养护中心、原海事局)物业及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商务服务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含养护中心、原海事局)物业及安保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 1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含养护中心、原海事局)物业及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含养护中心、原海事局)物业及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6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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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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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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