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爱音乐市场经营部运营支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2025年爱音乐市场经营部运营支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4,606,6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广东省(业务范围:全国)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

1

落实省分营销政策实施工作

(1)日常监控:围绕省市爱音乐全业务规模与收入发展情况,跟进日常经营问题,按周或月报告监控,并提交省分和爱音乐。
(2)分析报告:协助省分完成各省爱音乐公众、政企业务数据的提取、整理和分析。
(3)走访跟踪:通过走访省市一线,跟踪省分营销举措是否在地市和一线落地,梳理落地执行的困难并及时反馈爱音乐。
(4)效果跟进:跟踪和分析各省执行的爱音乐全业务政策对付费用户、规模、收入的拉动效果分析。
(5)培训支撑:协同爱音乐,对省公司主业部门及主管开展营销策略、营销方案、规模举措、营销目标等进行线上或线下培训
(6)需求处理:应对省分各类业务需求,通过工单流程桥接爱音乐各业务部门,解决省分需求。

2

落实省分产品支撑工作

(1)协调省分完成爱音乐全业务新销售品调测、IT配置、优化、巡查、维护、调整。
(2)根据省分适配销售品权益,协调销售品在各省各渠道的穿测、上线和支撑,保障线上线下各渠道有效经营。
(3)协调解决省内公众市场、政企市场、IT及企信产品配置问题,保障业务在省正常运营。
(4)做好爱音乐各部门工作协调:协助各省/市提交音视频内容,配合内容和运营中心完成铃音设置等各流程操作。对接各省/市政企业务需求,协助政企拓展部完成需求处理。

3

承接省分客户关系建设和维护工作

(1)对接各省客服部、万号等部门,推进客服赋能方案落地执行,保障业务发展顺畅。
(2)配合客服部门做好服务质量管控规范,确保营销活动上线规范。
(3)24小时内响应省分客诉问题,协调爱音乐客服快速处理,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4)拓展及维护省/市(市场、政企、创新、号百、增值、电渠、客服等部门)关系,保障省分每季度对爱音乐满意度90分以上。
(5)营销报备与空间拓展:配合爱音乐营销活动部署,协助爱音乐将营销活动在省公司做好落地备案,争取省分营销空间,确保营销活动落地执行。

4

客服系统支撑

(1)负责收集和整理客服系统的开发需求,完成能力上线前后的测试工作;
(2)负责支撑客服系统日常维护辅助性操作性工作:日常巡检与监控、故障反馈、根据故障处理进度。

5

省份客服支撑与工单申诉

(1)支撑省专客服赋能工作,完成省份需求调研,赋能方案的执行落地对接,并对赋能效果进行收集与分析;
(2)支撑省份完成投诉工单中涉及来源、现象、产品、申诉内容的分析及统计工作;
(3)负责集团工信部定责工单申诉工作;
(4)集团CRM工单2率申诉工作;
(5)负责省份疑似强订工单的申诉工作。

6

客服退赔、客诉退费充值和活动充值对账支撑

(1)每月对客诉退赔充值和活动充值数据核对工作;
(2)负责收集和发起客诉退赔充值和活动充值的预存金申请工作;
(3)测算客服每月退赔额度;
(4)负责统计、核对活动话费预算申请金额与实际充值金额的工作。
(5)负责客诉退赔工单的审核与充值工作。

7

非核心产品日常维护辅助工作

支撑客服相关产品工作,配合产品经理收集客服团队、客户反馈的需求,协助进行日常运营管理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606,6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投标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对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本项目分项报价表中驻省支撑考核(940,000.00元-不含增值税)无须投标人报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报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2022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业务外包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45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23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22人及以上,其中要求配备驻省支撑至少19人,客服运营至少3人,均需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经验。均须提供社保证明文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如为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一致;如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须提供人事代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人事代理与投标人相应合同或协议,且在协议中应明确包含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姓名或有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人员清单证明,如存在没有列明的或不清晰的名单情况,则无效。);

(3)现场驻点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甲方要求驻点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需提供驻点人员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承诺函》。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4 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或投标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的专职服务团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如办公场地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的产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地点不具备办公场地,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承诺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或违反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违反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2.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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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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