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公共停车管理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一、招标条件
本莲湖区公共停车管理劳务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莲湖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莲湖区公共停车管理劳务外包服务,具体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及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莲湖区公共停车管理劳务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莲湖区公共停车管理劳务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供应商在人员、专业能力、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3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①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②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③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④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⑤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活动,未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7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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