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机器管招投标-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Ⅰ标段)以保审批〔2025〕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南保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Ⅰ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Ⅰ标段):

2.1 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为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道路北起国道G361,南至支三路,全长约1488m,其中Ⅰ标段793米(桩号起止点为:K0+000~K0+793.536),Ⅱ标段69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红线宽度30m,双向四车道规模。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智慧路灯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桩号起止点为:K0+000~K0+793.536,Ⅰ标段道路总长约793米。

2.3 计划工期: 457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54728417.89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Ⅰ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保亭县中心城区市政桥梁及中欧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宁远片区主要道路设施工程(Ⅰ标段):

4.1 请于 2025年05月29日19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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