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和田和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9本国网新疆和田和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已由 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十四师备〔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墨洛产业园
3.工程规模:国网新疆和田和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25亩,建设规模3664平方米,其中:新建生产综合用房1栋,框架结构,地上4层,拟建面积3265平方米;新建食堂1栋,框架结构,地上1层,拟建面积276平方米;新建门卫室1栋,框架结构,地上1层,拟建面积40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及水池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1层,埋深-4.5米,拟建面积83平方米;新建围墙、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4004001250384001002 |
国网新疆和田和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监理标段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3.投标其他条件:(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本单位注册人员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该项目报名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区域内(皮山县、墨玉县、和田市、和田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不得超过2个在监项目(不得跨区域承揽监理业务)。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近三年指2023年06月至今)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日期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领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0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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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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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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