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海口航标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综合评选公告

2025-05-29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海口航标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选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5.3244万元

最高限价:85.3244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评选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亲笔签字并盖手印。(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分公司响应的,需要在响应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后的时间,截图须体现时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综合评选采购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05月29 日至 2025年 6月6 日(综合评选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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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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