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邮资管2025至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查鉴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1、项目名称:中邮资管2025至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查鉴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JS

3、项目概述: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要求,公司需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需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审查鉴证报告。为确保公司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准确性、合规性,中邮资管计划开展2025至202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4、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主要采购公司2025至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查、税会差异分析、汇总纳税调整事项、日常申报辅导、全税种税务健康检查,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查鉴证报告等。

5、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无。

6、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不能体现注册资金,须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注册资金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等可以证明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应具有税务咨询项目实施业绩(至少包括年度汇算清缴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须提供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十一)供应商未曾在招标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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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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