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2025-0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第二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48线资中至乐山、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约199公里,总投资约378亿元。S48线资中至乐山、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为新增省际出口重庆(铜梁)-资中-井研-乐山-峨眉山-荥经的一段,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高速公路主通道的重要组成,路段项目建设对于提升资阳市、内江市、乐山市、眉山市在全省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极轴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已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

本次招标项目为铜资高速路线起于川渝界,与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相接,横向西经资阳,止于资中县西北侧渔溪镇,与G76厦蓉(老成渝)高速公路交叉,接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105.181公里,全线按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桥梁27957.5m/82座(含特大桥2588.5m/2座),隧道3314.5m/1座,桥隧比29.7%;全线共设置1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其中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8处),服务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K0+000-K48+240里程范围内的竣工(结)决算审计服务,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以招标人实际任务安排为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 K0+000~K48+240 里程范围内的竣工(结)决算审计服务,出具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1)工程结算审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K0+000~K48+240里程范围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概(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履职履约情况、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结算审计应在被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范围和数据基础上进行全面审计,最终形成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论和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并要求所有审计结论必须有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支撑,对出具的结算审计结论负责。

(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K0+000~K48+240里程范围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结算、项目计划、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实施进度等审计工作。以及对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工期提前、提高绩效进行分析,审查建设过程中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合规等工作,确保项目审计完整性。财务审计应在被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范围和数据基础上进行全面审计,最终形成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且对形成的结论负责。所有审计结论必须有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支撑。

(3)按招标人要求对接铜梁至资中(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各股东方,并负责汇总项目审计报告(如有)。配合招标人开展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结清审计咨询服务费用时终结。受托人接到委托人正式进场审计通知后180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资料(90日历天提交初步成果资料,60日历天核对,30 日历天汇总并提交正式成果资料)。 2.4服务地点:四川省资阳市。

2.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合伙制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报表附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下列业绩:
(1)至少具有一个送审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

(2)至少具有一个送审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高速公路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业绩。注:(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合同无法明确送审投资金额,则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概算或预算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3)上述各类业绩可为合同中包含该服务内容的项目或者单独合同的项目。

(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工程结算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业绩。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交通运输专业)执业资格。

(2)其他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最少有两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服务团队中最少有一人具备一级造价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若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个证书/专业,只计一个。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开标当月开始(不含开标当月)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的参保缴费的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拟投入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

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承诺函)。

(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全部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为准,联合体成员不对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进行承诺。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该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即为 1 个牵头人加1 个成员;
②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第 1项;联合体另一成员(非牵头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第 2 项;③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财务要求;
④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业绩要求中的工程结算审计或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业绩要求中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业绩;
⑤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⑥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全部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为准。联合体成员不对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进行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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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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