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国企招
2.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设备采购)、竣工投产、送电并网及保修期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电场、集电线路、升压站、外接线路、水土保持等所有与工程有关的监理服务工作。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座100兆瓦风电场,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新建风电场集电线路4回、总长度51.92千米(其中架空线路约48.5千米、电缆线路约3.42千米),新建送出线路1回、总长度约14.65千米(其中架空线路约4.2千米、电缆线路约10.45千米)。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7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现行监理技术规范及监理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8监理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总体目标: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信息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注:业绩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提供不少于相应业绩合同金额10%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者: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力(或能源)企业相关网站。
若合同等相关资料不能体现风力发电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须提供委托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6.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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