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龙洞煤矿历史遗留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兴文县龙洞煤矿历史遗留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4〕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兴文县周家镇龙洞村; 2.2项目规模:(1)安全整治遗留废渣面积15579.5m²(约23.4亩),废渣量103241.3m³(约18.06万吨)。(2)对龙洞煤矿渣堆场内建(构)建筑物拆除;对渣堆进行整形、对场地进行平整;对废渣进行pH调理及稳定化处理;修建场外截洪沟,防止地表水进入渣场;修建场内排水沟,对场内雨水进行导排;修建挡土墙,提高渣堆库容及稳定性;修建渗滤液收集池及配套系统;对渣堆场进行封场处理及监测工程。(3)对渣场进行取土生态恢复,面积26100㎡(约39.13亩)。(4)预计治理渣堆场区域143.2m³的底泥。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算总投资约1358.72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1 00:00 至 2025-06-07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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