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9
项目名称: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包1(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7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20199-其他厨卫用具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需采购一批食堂厨房设备。具体情况详见: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http://www.taijiang.gov.cn/xjwz/zwgk/tzgg/zbxx/202503/t20250321_4993156.htm 97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确认设备具体进场时间,并配合采购人施工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应提供①有效证书复印件或②提供承诺函:关于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具有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完成过3份与本项目同类型业绩(同类型业绩指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相关项目),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者验收合格材料佐证,及满意度评价表,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9至 2025-06-0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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