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5-29项目名称:龙岩市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10,000.00元
采购包1(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8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8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8,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龙岩市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一期) |
1(项) |
否 |
开展武平、长汀、漳平等县(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确定调查监测区域范围、收集资料数据、初步判断污染成因、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污染成因定性判断、补充调查监测、结果分析和源头追溯、效果评估等。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编制成因排查和分析报告,提出管控对策和建议。项目相关调查方案、监测布点方案、成果报告等应符合国家、省关于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物溯源技术指南、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
4,8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9至2025-06-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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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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