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地质防治水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锦瑞煤业需编制地质防治水技术服务方面的报告,包括:2024年储量年报、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报告、2024—2025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总结报告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年度方案(2025年度)、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实测工作及报告、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占地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及普查报告、2025年生产地质报告。
2024年储量年报项目概况: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函〔2024〕1041号)及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转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吕自然资办发〔2025〕2号)要求,为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促进矿山资源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编制储量年度报告。
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报告项目概况:在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近、揭露和波及某些含水层、采空区积水或地表水,同时可能受其水害影响。矿井水害轻者会增加煤矿企业负担,影响经济效益,重者会直接危害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2021年12月晋中晋丰众邦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2022-2026年)》批复(华晋焦煤函[2022]17号),由于采区衔接发生变化、未来生产中可能会会遇到各种水害问题,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均需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现需在认真总结以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生产规划安排,需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报告》,以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要。
2024-2025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总结报告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年度方案(2025年度)项目概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晋政发[2019]3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2024-2025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总结报告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年度方案(2025年度)。
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实测工作及报告项目概况:煤层的上三带是指煤层开采后采空区上方煤层顶板坍塌形成的垮落带,弯曲下沉带,裂隙带。《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九十条规定:采掘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变化,控制含水层顶底界面查明含水顶层、底界面及含水层岩性组合、富水性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必须开展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实测工作。《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导水裂隙带普查,应采用实测方法确定井田导水裂隙带高度,并预测波及范围和程度。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上三带数据通过《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T40130-2021)导水裂缝带计算公式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理论计算得出,未进行实测。我公司需委托资质单位开展矿井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实测工作并编制报告。
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2〕85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2022】235号)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及(晋应急发〔2022〕265号)《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编制提纲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各煤矿重新编制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预防煤矿水害事故,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强化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技术人员在全面收集了本矿以往地质、水文地质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地分析、整理、研究工作,并依据2022年7月18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编制提纲的通知》进行编制。
占地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项目概况:为了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依法合规生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保供煤矿用地手续办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823号)。该通知旨在解决保供煤矿土地手续办理进度缓慢的问题,推动相关手续的快速办理,以确保煤炭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及自然资源部的战略部署与指导方针将矿业用地手续的规范化办理视为深化“清化收”(清理、化解、收缴)工作成果的关键举措,同时作为调和村矿冲突、处理长期积累问题的重要途径。具体而言,要着重关注并优先处理保障煤炭供应的煤矿用地手续,确保这一基础能源的稳定生产不受用地问题的影响。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及普查报告项目概况:按照《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靠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方案并落实执行和《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根据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情况编写报告,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1部分;总则》KA/T22.1-2024)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2部分:煤矿》(KA/T 22.2-2024)的规定执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110号)文件,排查整治重点内容中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我矿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及普查报告》报告完成后上报焦煤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上报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025年生产地质报告项目概况:锦瑞煤业自2010年10月起进行了近8年的基建工程,2018年10月全面进入投产竣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转为生产矿井,截止2023年3月,已达三年。根据《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要求,基建煤矿移交生产后,应在3年内编写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之后每3年修编1次。结合矿井实际生产规划安排,需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地质报告》,以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要。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锦瑞煤业2024年储量年报
002第二标段:锦瑞煤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报告
003第三标段:锦瑞煤业2024-2025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总结报告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年度方案(2025年度)
004第四标段:锦瑞煤业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实测工作及报告
005第五标段:锦瑞煤业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
006第六标段:锦瑞煤业占地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007第七标段:锦瑞煤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及普查报告
008第八标段:锦瑞煤业2025年生产地质报告
2.2服务期限:
001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
002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
003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
004第四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
005第五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
006第六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
007第七标段: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008第八标段: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所有标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或水文类高级职称证书。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6日17:00至2025年6月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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