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材料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库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9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材料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库(二次)
1.2 采购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房子”建设指导方针,全面提升公司技术咨询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拟建立材料设备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库,强化我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优势,确保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全周期技术咨询服务,展现优采供应链公司“优质、高效、舒适”的服务水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①系统整合新型建材、智能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用规范标准及典型案例,构建覆盖设计选型、施工指导运营优化的全流程技术体系。
②根据实际项目特点、功能、定位,开展需求调研,调研对象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产权接收单位、运营单位等,根据调研情况,确定拟采购设备、材料品牌档次。
③根据建造标准及交付标准,确定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及进行产品选型。
④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技术规格书、物料清单及材料设备参考价格。
⑤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品牌扩充审核、品牌咨询等相关服务及采购单位交代的其他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拟推荐评审总得分不低于60分的供应商作为入库供应商,本项目入正选库不超过3家、备选库不超过2家。(如最终入围供应商少于2家则采购失败)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2年,具体按照入库通知书载明期限为准。到期后至采购人建立新的材料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库之前,材料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库可继续使用(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2)按照合同所签订服务标准执行;
(3)其他采购人的合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企业业绩可作为认定业绩;
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④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5月29日16时3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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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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