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项目概况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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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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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概况:主要对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的9座桥梁进行防洪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5.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技术评审及主管部门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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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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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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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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