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异云迁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变更招标公告

2025-05-30

受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委托,于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异云迁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招标公告中“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变更为“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变更后的招标公告全文如下: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异云迁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09-09-04A-2025-D-A0861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异云迁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预估金额为45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异云迁移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河北省。

……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3个,第一名中标份额50%,第二名中标份额30%,第三名中标份额2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位

不含税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

1

服务器整机迁移(支持跨平台迁移)

元/台

2000

2

数据库迁移(支持跨数据库迁移)——初级

元/个

3000

3

数据库迁移(支持跨数据库迁移)——中级

元/个

4300

4

数据库迁移(支持跨数据库迁移)——高级

元/个

5900

5

现场支撑

元/人天

2900

6

远程支撑

元/人天

17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单项含税金额不少于90万元的云服务实施经验。

注:上述实施经验均须提供证明文件,合格的证明文件为:

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

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如有)、签章页)扫描件和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扫描件,缺一不可,且框架协议与订单须有明显对应关系,如名称或编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如有)等,否则视为未提供。

3)电子订单:须包含用户章(指用户电子章或公章或合同章或使用部门章)和投标人单位章(指投标人电子章或公章或合同章),若缺少印章,则必须打印后补充完整,否则无效。

4)单个项目金额计算规则:①单项合同实施经验,按照单项合同金额计算;②框架协议和订单实施经验,按照本框架协议下,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

5)单项目数量计算规则:①单项合同经验,则按照单项合同个数计算;②框架协议和订单经验,则按照框架协议进行数量计算,不按照订单进行个数的累加。

2.1.4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名技术人员,并保证从事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允许代缴,否则无效)。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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