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呼伦贝尔市2024年S202线K0+000—K6+504段等七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4]1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呼伦贝尔市2024年G301线K1151+970—K1299+850段等4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4]1819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工程计划投资24849.1559万元。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
2.3建设规模:
①呼伦贝尔市S303线K8+227-K65+839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303线K8+227处,止于S303线K65+839处(S303线与省道201线交汇处),实施里程57.612公里。
②呼伦贝尔市S303线K76+518-K129+900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303线K76+518处,止于S303线K129+900处,实施里程53.382公里。
③S201线K1+379-K40+194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201线K1+379处,止于S201线K40+194处,实施里程38.815公里。
④S201线K147+175-K211+964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201线K147+175处(龙头卡站),止于S201线K211+964 处(诺敏镇),实施里程 64.789公里。
2.4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控制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1507002025052901001001 |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标段(二次) |
164 |
152 |
①呼伦贝尔市S303线K8+227-K65+839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303线K8+227处,止于S303线K65+839处(S303线与省道201线交汇处),实施里程57.612公里。 ②呼伦贝尔市S303线K76+518-K129+900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303线K76+518处,止于S303线K129+900处,实施里程53.382公里。 ③S201线K1+379-K40+194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201线K1+379处,止于S201线K40+194处,实施里程38.815公里。 ④S201线K147+175-K211+964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201线K147+175处(龙头卡站),止于S201线K211+964 处(诺敏镇),实施里程 64.789公里。 本代建项目管理服务包含:①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项目的前期手续;②组织项目相关单位的招标并管理③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业务及相关工作内容;④协助项目业主组织竣(交)工验收。 |
E1507002025052901001002 |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标段(二次) |
164 |
22672.7753 |
①呼伦贝尔市S303线K8+227-K65+839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303线K8+227处,止于S303线K65+839处(S303线与省道201线交汇处),实施里程57.612公里。 ②呼伦贝尔市S303线K76+518-K129+900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303线K76+518处,止于S303线K129+900处,实施里程53.382公里。 ③S201线K1+379-K40+194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201线K1+379处,止于S201线K40+194处,实施里程38.815公里。 ④S201线K147+175-K211+964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起于S201线K147+175处(龙头卡站),止于S201线K211+964 处(诺敏镇),实施里程 64.789公里。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标段:本次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要求投标人需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施工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项要求即可: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③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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