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智能制造与新能源学院光伏发电实验室(屋顶电站)建设项目校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30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智能制造与新能源学院光伏发电实验室(屋顶电站)建设项目已具备校级磋商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与新能源学院光伏发电实验室(屋顶电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JCZ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为促进学校新能源系统与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目标,智能制造与新能源学院拟采购光伏发电装置等设备。

(2)采购标的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A.采购标的的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备注

1

单晶硅光伏组件

20套

包含:★单晶硅光伏板(40块);光伏支架(U型钢)+安装底座(20套);定制独立测试底座支架(2套)

含安装布线、调试、配件附件及配套辅材等。

具体参数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

2

太阳能建筑综合利用装置

1套

包含:光伏测试功率表6台;接地电阻测试仪1台;电子负载1台;交直流叉形电流表1台

3

双轴跟踪系统

1套

 

4

★环境检测仪

1套

 

5

★手持式热成像仪

2台

 

6

★并网逆变器

1套

 

7

环境改造

1项

包含:强弱电布线、监控、地面处理等

8

实验室配套项

1项

包含:电子实验台1套;边台1套;空调1台;电脑2台

B.交付时间:根据需方的要求,成交后于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C.交付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指定地点。

D.产品质保≥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带★设备供应商应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供应商所投产品及制造商应为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且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

4.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者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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