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禹门口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禹门口黄河提水工程取水许可重新论证及核验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西禹门口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禹门口黄河提水工程取水许可重新论证及核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禹门口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禹门口黄河提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将于2025年8月26日到期,根据供水发展需要,需将富余工业指标调整为城乡生活指标,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水资源论证及核验等工作。

2.2招标内容与范围:开展禹门口黄河提水工程取水许可重新论证及核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首先开展本项目取用水调查及需水预测分析工作,明确本工程的供水能力和受水区的需水量,为本工程取水指标的变更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取用水调查及需水预测分析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取用水调查及需水预测分析报告并负责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配合重新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向招标人提供为完成取水工程(设施)建设与运行报告并最终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必要资料。

注:上述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招标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3服务期限: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工程取水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2025年1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5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运城市所辖各县市。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甲级及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甲级;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行政许可文件的项目,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内容页扫描件以及行政许可文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有行贿记录;

3.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且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水资源论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其他要求:/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14:00~2025年6月6日14: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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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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