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2025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行业调控推广实施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登录后查看) 受 (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下同)委托,对其所需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2025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行业调控推广实施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2025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行业调控推广实施项目(第二次)。
2.2服务地址: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下同):¥6603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零叁佰元整)。
2.4 工期:2个月。
2.5招标内容: 因海口公司新建新物流中心,需要在新物流中心再次部署行业调控项目,为此,采购人组织本次采购,选取行业调控项目在海口公司实施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共选取1家中标单位。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企业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企业更名信息的截图及更名前名称,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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