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校园广播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738万元
最高限价:27.1738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校园广播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交货期:3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为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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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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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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