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305批次部分地块表土剥离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305批次部分地块表土剥离施工(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1532元;

5、最高投标限价:71532元;

6、采购需求: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305批次部分地块表土剥离施工(二次)。(详见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下午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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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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