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至济阳区(起步区)有轨电车工程“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招标公告
2025-05-30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6-05 17:0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至济阳区(起步区)有轨电车工程“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售票机(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至济阳区(起步区)有轨电车工程“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线路近期建设起自济南东站北广场,后期建设单环线(连接济南东站南北广场),出站后沿白泉南街向北走行,再利用坝王路向北下穿济青高速主路、上跨王舍人互通,后继续沿凤凰路向北跨越小清河、黄河至起步区(其中,跨邯胶铁路、南水北调明渠以及黄河约5.1km利用凤凰路预留轨道交通通道走行),线路至黄河大道后沿地下快速路主路地下敷设,出工业园站后,沿G220路中地面敷设,于G220与光明街交叉口折向东,沿光明街路中地面向东走行,在正安路采用地下敷设,后出地面设终点站,止于济阳北车辆段。线路全长36.51km,其中双线段35.599km,单环线段1.824km(折合双线0.912km)。双线段共设站16座(含2座预留车站,远期实施),其中地面站5座,高架站(预留车站,远期实施)2座,地下站9座,平均站间距2.37km。单环线设1座车站。
本工程设济阳北车辆段一座。本工程采用钢轮钢轨制式、70km/h、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不设置储能装置。。
2.2招标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新建至济阳区(起步区)有轨电车工程“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报价邀请书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其中任意两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报价邀请书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报价邀请书附件《新建至济阳区(起步区)有轨电车工程“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票务系统自动售票机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至/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每日8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