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金融发展中心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金来自企业投资,招标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银行金融发展中心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项目
2.2 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水厂路以北,湘江中路以东,平安财富中心以南,Z11-C-05-2 地块以西。
2.3 建设规模:长沙银行金融发展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17234.34 平方面。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25 万平方米(含地下室,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主要包含一栋不高于 360 米的主楼、裙房以及地下室。
2.4 投资估算:总投资约 27.5 亿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投资,100%。
2.6 招标范围:长沙银行金融发展中心主体工程方案深化和初步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方案深化阶段:含规划设计、方案深化、根据报批报审要求优化设计方案等工作;(3)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工程技术适宜性论证、协助完成报规报批报审等工作;(4)后续阶段: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配合各阶段的图审、技术交底、方案设计变更复核等工作);(5)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方案及总图报审、技术审查等相关审批工作;(6)根据甲方要求需要设计单位配合完成的其他工作;(7)BIM 设计成果:建立全过程的 BIM 设计成果。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2920 日,其中:
☑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中标合同生效后,20 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深化成果。
☑初步设计:方案总图公示期满后,4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概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120 日历天内完成技术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超限、消防、绿色建筑等,具体以省级住建部门审批要求为准)等相关工作。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配合完成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8 年内(2025-05-30 前)1(1 至 3 个)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25000 ㎡且建筑高度大于 180 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部分业绩的。 (1)考核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920 天内为有效。
(2)考核依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拟任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2)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 1 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与招标人/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的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单位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意思表示、均对整个联合体发生效力,联合体各成员均对此知悉并认可。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05-30 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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