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u201c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u201d采购公告
2025-05-30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江苏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u201c连栋温室蔬菜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u201d
预算金额: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万元
采购需求:
以设施农业、智能化装备、自动化及信息化技术等为依托,打造连栋温室蔬菜智能化装备生产示范基地,计划采购连栋温室关键环节蔬菜生产智能农机装备,实现连栋温室蔬菜耕整地、移栽、植保、收获及搬运等智能化生产作业。经无锡市农业装备技术推广中心研究决定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本项目需采购共5台(套)设施蔬菜智能农机装备,包括智能无人驾驶履带拖拉机1台套(含配套高密度精密蔬菜灭茬机、播种机、起垄覆膜机)、智能植保搬运机2台、智能乘坐式双行蔬菜移栽机1台和智能蔬菜收获机1台。
标的行业:工业(制造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给定格式)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给定格式)
3.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扫描件,如投标人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还须另行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各自公章)
4.委托投标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除外,给定格式)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给定格式,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 u201c法定代表人u201d更改为u201c负责人u201d,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中u201c法定代表人u201d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无锡市级机构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7.投标人投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纳税情况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人投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被授权代表由本企业缴纳的投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所附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复印件或扫描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其企业规模实行承诺制,由企业自行对照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诚信确定自身企业规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资格性审查和评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证明其企业规模的其他材料
12.承诺书(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18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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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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