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联通江苏南京江宁二期通信综合楼高低压配电及油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30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南京江宁二期通信综合楼高低压设备安装调试及油机新建工程施工,包括:新建综合楼2层配电中心站安装10kV中压柜2组(32台)、2台2500kVA变压器及其对应低压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原机房楼2台500kVA变压器及其低压成套设备替换安装,新建7台10kV高压油机系统安装调测,及其对应并机控制系统、燃油供给控制系统(日用油箱)、接地系统、室外假负载、进排风环保降噪工程、排烟管路的安装调测。

1.2  建设地点:南京市。

1.3  计划工期:

①202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新建机房2层中心站高压送电;

②项目竣工交付,时间为180日历天,工期开始时间以开工报告载明日期为准。

1.4  合同估算价:871.738343万元(不含税)。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  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871.73834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①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同类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业绩(建设内容中应包含10KV变配电系统(不含外市电引入)或柴油发电机系统等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5  人员要求:

①企业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明确岗位及专业)、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7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6 承诺确保该项目符合南京市江宁区供电相关部门施工要求;承诺自行协调江宁供电公司相关施工及报竣工申请要求;承诺通过江宁区供电的验收与送电。(提供承诺书)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9  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③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④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⑤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⑪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⑫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1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②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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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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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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