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市西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子羽路配餐中心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昌市西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子羽路配餐中心劳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南昌市西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市西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子羽路配餐中心劳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 JX

2.2 招标范围:南昌市西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子羽路配餐中心面积约 5500 平方米,餐饮设备齐全,中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关服务人员,并提供详细配备计划安排。中央厨房劳务服务外包含西湖区站前子羽等十九个学校全体师生的午餐配送工作,每日日提供中餐食约21000份,预算金额约1285万元/年,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期:合同签定生效之日期1+3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1年服务合同,后续3年招标人根据考评结果选择续签服务合同。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中央厨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1项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劳务外包(含配送)业绩。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自营中央厨房;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9:00 时至 2025 年 6 月 6 日 17:00 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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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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