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肥燃气集团原制气厂南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备案函,合环土函(2024)75号
1.4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
2.6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面积约212亩,地块待修复土方量约为74068m3,待修复地下水方量约为5390.17m3,最终治理修复方量以实际修复方量为准;修复项目概算8400万元。本项目拟招1家中标人,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对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场内场外)进行效果评估,直至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批复文件并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止。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7月1日
2.8服务期限:效果评估服务期与本项目修复工期同步(约90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地块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批复文件并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止。
2.9招标范围: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面积约212亩,地块待修复土方量约为74068m3,待修复地下水方量约为5390.17m3,最终治理修复方量以实际修复方量为准;修复项目概算8400万元。本项目拟招1家中标人,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对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场内场外)进行效果评估,直至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批复文件并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止。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256.00万元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或环境监理)业绩。
注:(1)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是指对工业用地地块(场地)的污染土壤进行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的项目;
(2)项目业绩类型不含矿山修复、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流域整治、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效果评估(或环境监理)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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