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警二中队办公区屋顶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M-C

2.项目名称:交警二中队办公区屋顶维修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简介

所属行业:建筑业。标的名称:交警二中队办公区屋顶维修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4.1供应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 2025年 6 月 3 日至2025年 6 月 9 日0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9:30(北京时间);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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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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