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数字化货车轮轴检修工艺线升级改造工程测量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数字化货车轮轴检修工艺线升级改造工程测量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测量机设备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登录后查看)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近期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般纳税人证明。
(3)要求提供轮对尺寸测量机、轴颈(防尘板座)测量机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部门及以上(含铁科院)的技术评审(不包括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评审意见)证明或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下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4)此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行政许可及认证。

3.质量保证能力。

(二)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
轮对尺寸测量机、轴颈(防尘板座)测量机需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或主机厂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产品(或适用同一车型的同类产品)制造商近年内(2022年5月-2025年5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或国铁集团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采购订单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运行业绩。
需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部门/产品使用单位(可同时要求)出具的近5年内(2020年5月-2025年5月)的运行良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 2022 年 5 月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 2022 年 5 月以来)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 2024  年 5 月以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 2022 年 5 月以来)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 2024  年 5 月以来)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使用美光公司产品。
(7)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报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同一地址的。投标人(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营业执照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7)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 2022 年至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如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未完成可以提供2021年-2023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5月28日 15:00至2025年6月4日 15: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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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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