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青岛、大连至秦皇岛原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本招标项目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青岛、大连至秦皇岛原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已审批,项目业主为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燃料油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的油品需从青岛、大连通过油轮运输到秦皇岛码头卸货,青岛航线全年计划0万吨至20万吨(预估量,按实际执行为准,不保证最终运量),单次需用0.5万吨到3.0万吨油轮运载。大连航线全年计划0万吨至10万吨(预估量,按实际执行为准,不保证最终运量),单次需用0.5万吨到3.0万吨油轮运载。
现需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承运单位,确定运输价格。本次招标共确定1名中标人。
2.2 招标范围:2025年青岛、大连--秦皇岛原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航线及最高限价:(单位:万吨、元/吨)
序号 |
航线 |
预计全年运量 |
拦标价格(元/吨) |
权重 |
损耗 |
1 |
青岛——秦皇岛 |
20万吨 |
72 |
100% |
≤0.1% |
2 |
大连——秦皇岛 |
10万吨 |
50 |
100% |
≤0.1% |
总计 |
30万吨 |
2.5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附录)。
3.2 船舶要求:
(1)承运方需具备1条以上(含1条)自有船舶或长期租赁船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且提供此航线的油轮船舶,月度整体运力不低于7.5万吨;承运方需提供与本项目相适用的符合资质及码头靠泊要求的船舶,船舶载重量在0.5万吨—3万吨,船龄不高于20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如码头有限高要求须特别注明)。
(2)船舶具备惰性气体保护系统,喷淋系统,具备良好的加温能力保证卸货油品温度不低于装货温度3-5℃。
(3)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运力。
3.3 财务要求:
(1)需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2)需为其船员投保人身伤害险,为船舶投保一切险,按照海事主管机关的要求为船舶投保油污险并取得《燃油污染及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3.4 业绩要求:
近两年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2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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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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