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连(西中岛)CC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西中岛)CC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由中石油(北京)商业储备油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北京)商业储备油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北京)商业储备油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西中岛)CC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中岛石化产业区内,西中岛南侧低山丘陵区。

2.3建设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南区。

2.4计划工期:

(1)暂定中标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照检测委托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建筑材料检测、智能设施检测、节能材料检测、建筑结构检测等检测共工作。

2.5招标范围:

(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等。

(2)根据基础设计文件及《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暂定主要检测项目如下:

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

包括:水泥、钢筋、砖、外加剂、砂浆、土、防水材料、瓷砖、塑料、金属管材、焊材、加固料等。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

包括: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钢筋保护层、外观质量、装饰装修、室内污染物等。

3)钢结构检测:

包括:钢材及焊接材料(拉伸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厚度偏差等)、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高强度螺栓及紧固件、结构构件性能等。

4)建筑节能检测:

包括:保温材料、保温砂浆、建筑外窗、隔热型材、电线电缆、供暖通风等。

5)市政工程检测:

包括:防水材料、水、石灰、石材、螺栓、锚具等。

注:a以上检测工作量最终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b以上检测量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使用,最终结算以实际检测量为准。

2.6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7 报价方式:

2.7.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

招标人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式的最高投标综合单价,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能力水平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等,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满足图纸设计、招标文件、工期及相关检测技术规范要求,确定综合单价下浮情况。

综合单价的确认参照《大建协发【2020】第5号》中相关条款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涵盖完成CC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措施费等)。因现场情况或设计图纸变化等情况导致未约定单价的,按照中标下浮比例确定。

按照以上检测量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确定暂估合同总价226万元(含税)。

2.7.2最高投标限价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取费,检测项目单价参考《大建协发【2020】第5号》下浮35%。

2.7.3 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下浮计价,以《大建协发【2020】第5号》中的检测项目基准价下浮35%作为本次投标限价,建筑材料等建设工程质量部分检测项目投标报价应以《大建协发【2020】第5号》中的检测项目基准价为基础,下浮比例均必须大于35%。本项目投标报价涵盖完成招标范围内质量检测工作的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综合单价下浮限价

投标报价下浮

备注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35%

 

下浮比例

说明:

(1)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包括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社保、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津贴、差旅费、检测费、交通费、食宿费、材料费、机械费、一切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满足业主管理要求而发生的检测方案编制费、资料费、检测咨询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工具用具和设备使用费以及赶工费及停、窝工的人工费、检测设备物资进出场运输费调遣费、厂内转运费、以及检测单位应承担的各种风险的保险金等;检测钻孔取芯等费用以及合同要求检测单位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全部义务的所有费用,不再另行记取;不因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赶工加班、工期提前或延误等因素而调整或修改。

(2)投标报价时,下浮比例小于等于35%的投标将被否决。

2.8特殊情况说明:省外中标人如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完成辽宁省住建厅备案工作,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9.1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以及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同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管理部相关管理制度。施工时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标准规范,如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更新则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并优先满足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2.9.2技术要求

按照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施工进度,组织开展建筑材料、智能设施、节能材料、建筑结构等检测工作。 按照设计图纸、相应规范等要求布置检测工作量,具体工作量需要在检测工作开展前上报检测方案并得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认可。 根据检测结果对处理后的设备、设施、建筑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出具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附电子版),满足业主交付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1)持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专项类别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或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证书综合类资质;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具备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满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的,执行文件规定。

(4)辽宁省外企业投标前需满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住建【2025】16号文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省外检测机构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在承揽检测业务前,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备案,并确保检测能力满足检测活动要求。”省外投标人请在购买标书后及时在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须承诺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下发10个工作日内,完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如未完成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3.3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年业绩额至少有一年(连续12个月)大于等于200万元。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合同价格清单、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中间交接证书或检测报告、合同双方开具的相关发票。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6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或主体结构检测或节能材料检测等与本项目相关)业绩,所承担项目的检测费用不少于30万元。

3.7安全负责人要求

须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技术(质量)负责人要求

(1)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检测报告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或主体结构检测或节能材料检测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质量)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检测报告或业主证明。

3.9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

(2)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并提供用工合同及由投标人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3)主要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且均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提供用工合同及由投标人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检测人员需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格证书。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招标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所有更换人员的经验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条件一致,严禁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30日20时至 2025年06月05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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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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