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防腐胶粘带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防腐胶粘带项目 2025-05-30
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防腐胶粘带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防腐胶粘带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防腐胶粘带项目。
2.2招标范围:A19040103 聚烯烃胶粘带、A19040405 粘弹体膏、 A19040404 粘弹体带。此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标包1为聚烯烃胶粘带,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聚烯烃胶粘带明细》;标包2为粘弹体带,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粘弹体带明细》。预计此项目年度采购金额包一为500万元、包二400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物资价格、包装费、运输及保险费(川渝地区指定地点)、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防腐胶粘带明细》的单位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造价中心出具的控制价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 交货期:收到订货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7 质量保证期:供货商交货之日起18个月,或者连续运转运行12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不满足质量保证期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2.8 技术要求:按《PTS-XNJC-06-2024-018防腐胶粘带技术规格书》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为应用于油气田工程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的业绩以面积(㎡)累计应大于等于3000,提供业绩的销售合同(或基于框架协议的订单)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若合同或订单无法表明此业绩应用于油气田工程,则还应提供使用单位的说明证明此业绩应用于油气田工程。(若业绩中单位为重量(kg),投标人自行换算成面积(㎡))
有效业绩范围: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有效业绩范围为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注: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并逐条响应。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3.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现场服务承诺函、常设保证金承诺函、代储代销承诺函、最低采购量承诺。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符合技术规格书性能指标(技术规格书中的*号条款)要求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若检测报告中测试方法(或试验方法)与技术规格书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提供测试方法的证明材料。
(3)招标人承诺订货后,中标人供货的随货资料必须提供满足技术规格书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或试验方法)要求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8 财务要求
*3.8.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2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9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9.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3.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9.5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 30日至2025年6月 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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