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潮州市药品检验所2025年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项目名称:潮州市药品检验所2025年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0,83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州市药品检验所2025年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20,8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35,000.00

-

1-2

色谱仪

液相色谱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66,000.00

-

1-3

其他分析仪器

分析仪器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9,83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市药品检验所2025年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投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市药品检验所2025年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非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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