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采油工艺研究院2025年水基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聚合物类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5-3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数量 |
单位 |
质量及执行标准 |
|
1 |
水基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聚合物类 |
水基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聚合物类ZNP-1≥350mPa.s≥45% |
60 |
吨 |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1招标范围:详见上表;
2.2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见附件,计划所列清单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产品标准及性能不低于清单所列标准及性能;若规格型号中涉及品牌或特定厂家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产品不低于规格型号中的技术性能指标即可;
2.3交货期:接物资保障中心通知15天内到货;
2.4交货地点:新疆鄯善采油工艺研究院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近三年(开标当日倒推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为准);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因违法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2拟投标产品未在能源一号网中显示“中止”、“终止”、“冻结”的(未准入或准入过期除外);
3.2.3投标人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未准入或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2.4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的;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少于三年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3.4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3.5资质要求:投标商为生产厂家且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6提供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检测数据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参数,且均检验合格;如无法提供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系统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5-30 19:00:00至2025-6-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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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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