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2026年化工三部HA510M复配抗氧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HA510M复配抗氧剂,数量30吨(招标数量为估算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一)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5日内到货
(二)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29715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总部管理具备13030120复配抗氧剂权限的制造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须承诺,在双方签订技术协议过程中向招标人提供所选用的α成核剂制造商、类型、型号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规格书保密承诺书》,并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技术规格书》,未按照要求领取《技术规格书》,评标时否决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于2025-06-10 9:00-11:00持签署的《技术规格书保密承诺书》及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综合楼311)领取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电子版,潜在投标人自备U盘存储),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发放。
(2)投标人领取《技术规格书》时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保密承诺书》应密封在信封内,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打印项目名称。信封外部不得有任何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接收。
(3)投标人领取《技术规格书》时递交纸质版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凭证内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订单状态为“已付款”的页面截屏,截屏内容应包括“标段(包)信息列表”和“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必须隐去“投标人信息”栏目下全部内容,否则不予接收。
(4)投标人领取《技术规格书》时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保密承诺书》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不满足评标时否决投标。
9.本项目需进行样品检验和小试试验,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数量:4份,每份500克。
(2)投标人需提前与样品接收人联系,领取样品包装物镀锌铁皮桶,将样品装入7#自封袋中,再装入镀锌铁皮桶中。于2025-06-18 9:00—11:00递交至大庆炼化公司样品接收室(综合楼311)(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接收)。样品外观不得做任何标记。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安全技术说明》,用A4纸纵向打印。未附《安全技术说明》样品不予接收。《安全技术说明》不允许手写、盖章,不允许留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否则样品不予接收。
(4)投标人需附密封完好的信封随样品一同递交,信封内应有样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信封封口处用打印的封条密封,封条上用宋体五号字打印样品名称。
(5)样品检验:经由招标人自检或委托国家有相关资质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数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1要求,结果以招标人检验分析报告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6)小试试验:使用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生产出的小试试验样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6.2产品质量指标中拉伸屈服应力、弯曲模量、黄色指数等三项指标要求,结果以招标人小试试验评价为准,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10.招标人装置试用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装置试用。2022年12月1日之后,已经在招标人装置使用合格或试用合格的,经招标人核实并同意后无须进行装置试用;未在招标人装置使用合格或试用合格的,招标人组织需要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技术协议,中标候选人交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后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同生效后提供不高于1吨的试用物资进行装置试用。
(1)中标候选人为1家时,组织唯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装置试用。
(2)中标候选人≥2家时,招标人依据所有中标候选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装置试用。当有试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不再组织后续试用。
(3)无装置试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项目终止,重新招标。
(4)装置试用不合格的试用物资不予结算,如有剩余试用物资,由卖方自行取回。
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置试用的中标候选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缴纳装置试用风险抵押金10万元,作为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和后续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赔付保证。
(1)未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HA510M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2)装置试用合格的(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试用风险抵押金全额退回。
(3)装置试用不合格的(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技术要求)或缴纳试用风险抵押金但无故放弃装置试用的,扣除其全额试用风险抵押金,处罚生效之日起1年内参与大庆炼化公司HA510M复配抗氧剂项目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5-30 17:00:00至2025-06-04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07-03 08: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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