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天津联通应急通信系统小型卫星基站车购置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2025-05-30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年天津联通应急通信系统小型卫星基站车购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规模:采购预算2000000元(不含税)

货物名称:应急通信系统小型卫星基站车

数量:应急通信系统小型卫星基站车1辆

主要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投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应急通信车的安装调测和上牌工作,具备初验条件(招标人供货设备延期除外)

交货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终验合格后至少3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报价2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要求的特种车辆制造或改装类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以往制造或改装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查询记录截图

2.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应具有应急通信车销售或新建或改装或集成等同类项目业绩200万元(含)以上(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5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7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6月4日2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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