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生态修复、环境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0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生态修复、环境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5028,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江苏南通如东县豫东垦区海堤外潮间带区域。项目用海面积290.5695公顷,建设400MW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升压站、开关站、两回220kV海缆、一座储能电站、一座制加氢站,其中光伏场区、升压站位于海域范围,开关站、储能电站、制加氢站位于陆域。
2.1.2招标范围:根据《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占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及其批复、《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堤外滩涂集中式光伏建设对鸟类影响评价报告》、《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等相关报告及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环境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生态修复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内(观测系统建设,须提供10年维护服务),环境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 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态修复及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业绩各1份,以上业绩内容可为一份合同或多份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 担任生态修复或环境监理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 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 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0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投标人所配备人员均须具有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所配备人员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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