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场加药成套装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加药成套装置8套,其他详见请购文件等。

2.2、技术要求:详见请购(MR)文件;

2.3、交货期:2025年8月30日;

2.4、交货地点:江苏省;

2.5、质保期:中间交接后18个月,或性能考核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6、资料返回时间:返资时间、内容及深度详见请购文件,投标人须对返资准确度负责,如因返资不准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

2.7、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8、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2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同上)。根据所报2024(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石油化工装置污水处理场加药装置且达标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1)资格业绩说明:所供项目名称、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处理量、数量、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投运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最终用户签章的达标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业绩可考察。资格业绩说明和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是由其自行执行完成,而非以分包方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

3.4 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现场查询为主):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4.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 承诺要求(内容详见承诺书模板,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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