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安全文化长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30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安全文化长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

1.2采购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执行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100%落实,估算金额88万元(含增值税)。

1.5项目概况: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规划二路北、静安路西,设计、制作并安装一座安全文化宣传长廊,总长度约100米,包含不锈钢结构框架、图文展板等。服务范围包括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后期维护支持,确保项目符合企业形象展示需求及安全规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商按照采购人委托要求开展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安全文化宣传长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

长廊分为三部分,正中位置设置一块不小于5米宽度的显示屏,左右两侧单独设置不低于45m展示区。

每个展示区内设置五组展示牌,每组展示牌设置为3块。展示牌材质选用木塑板,展示画面采用UV喷绘工艺。

每组展示牌框架使用不锈钢结构框架,主体材质选用316不锈钢方管,厚度不小于2mm。

结构框架所用油漆为金属合金汽车漆,防腐工艺选用烤漆工艺。防腐质保年限不低于3年。

显示屏选用P4屏幕,主体框架选用镀锌方管,厚度不小于2mm,外侧选用黑色316不锈钢板包边,厚度不小于1.2mm,显示屏立柱选用DN400无缝钢管,厚度不小于4mm。显示屏亮度不低于4500cd/㎡。控制系统需使用同步控制系统。额定电流不超过40A。显示屏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电脑主机一台、30kw户外屏电箱一台、空调两台等。显示屏所使用的材料及元器件均符合《SJ/T11363-201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定要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规划二路北、静安路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服务商需严格遵守国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等,确保宣传长廊的设计、材料、施工及验收符合安全、质量及视觉效果要求。服务全过程及服务成果能够满足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未公开2024年度报告的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同等)和损益表(或同等)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的度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4日17:00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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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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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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