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监理

采购预算金额:100695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0.50,以实际发生金额*折扣系数,最终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依据相关规定完成绿化监理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服务期限:完成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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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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