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全省系统卷烟推进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全省系统卷烟推进器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全省系统卷烟推进器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D2

3、预算金额:以最高限价为上限。

4、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局着力提升终端体系质量要求,全省营销条线在推进现代终端建设、普通终端焕新过程中,拟通过发放并安装卷烟推进器的方式,帮助零售客户改善背柜陈列效果、提升终端店面形象、优化品牌培育环境。预计全省合计采购推烟器约23万个,覆盖约1万户左右零售客户门店。

5、项目地点:江苏省内。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6.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由招标人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

7.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8)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未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缴费手续,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9:3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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