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5472万元

最高限价:165.054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5.05472 165.05472 其他服务 北辰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成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到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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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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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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