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30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
1.2 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5A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5A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合同估算价:1426813.93元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感温电缆和感温光纤;本次改造仅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不改变原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装、施工、组态、调试、培训以及交付使用,具体详见项目清单、技术规范书等。
2.9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含消防控制系统安装、施工或改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时间、工程承包范围(含消防控制系统安装、施工或改造)等相关内容的关键信息页。如不能体现,可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即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含消防控制系统安装、施工或改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工程承包范围(含消防控制系统安装、施工或改造)等相关内容的关键信息页。如不能体现,可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两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领购截止时间至2025年6月13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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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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